广东深圳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前温馨提示

点击数:634 | 发布时间:2025-04-03 | 来源:www.mpc666.com

    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考将于4月12日至13日举行,市招考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自考准考证已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0时起在广东自考管理软件(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开通打印。请考生提前用普通A4纸准考证打印,并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同时,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中的考试时间、地址、需要注意的地方等内容,提前做好考试筹备。考生所持的准考证不可以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书写、打印除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考试过程中也不可以作为草稿纸用,不然将按规定严肃处置。对于自行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招考办打印(地址:罗湖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55—82181999)。

    2、备齐考试用品

    请考生自行筹备好考试需要的有关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马克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以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高等教育自考违规物品类型清单》详见附件1)。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施)、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特别提醒:依据国家高等教育自考的课程考核需要,考生在参加部分科目考试时,不允许携带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准考证上此类课程代码及名字前有标注“▲”符号,请考生了解)。没明确规定不可以用计算器,但确有计算需要的课程,考生可以携带用简单的、无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按时参加考试

    请考生依据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知识点信息,提前准确查看考试地址,获悉达考试知识点的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名程,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知识点,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存放物品和入场检查。考生到达考试知识点后不能在考试知识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防止集中在考试前安检导致拥堵,影响进场考试时间。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试知识点,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

    4、自觉同意入场检查

    请考生自觉同意在考试知识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智能安检门安检、人工安检和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及身份验证(包含人脸辨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施进行测试。

    (一)“双证”查验。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考生身份证件遗失,则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相片身份证明入场参加考试(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国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二)人脸辨别身份核验。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时需进行人脸辨别身份核验,请考生主动同意人脸辨别系统身份核验,有序入场。

    (三)安检门检查。考试知识点在封闭区入口设置智能安检门,对考生进行违规物品检查。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规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能带入考试知识点封闭地区,考生同意安检前须将随身携带的非考试用品放置在考试知识点物品存放处相对应的考场存放箱,如有手机的请用信封封装好,并在封面写上我们的名字,防止取错。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请到原储存的地方领取存放物品。为确保有序,请听从现场指挥。考试知识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的保管。

    特别提醒:建议考生赴考时尽可能不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施等与考试无关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以免丢失。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与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金属发卡等物品进入安检门,尽可能不穿着打扮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防止因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因身体特殊状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用助听器、孕妇等)、坐轮椅等没办法进行安检的考生,请事先开具并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请考生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安检,防止集中在考试前安检导致拥堵,影响进场考试时间。

    5、遵守考试纪律

    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广东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考试试题、答卷卡、草稿纸等均是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备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施,无论是不是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

    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置,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考试题库的;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国刑法》规定追究有关职员法律责任。《广东高等教育自考违规处置事先告知书》和《广东高等教育自考违规处置决定书》将使用电子送达方法,并根据当次考试报名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提醒,有关考生需准时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进行查收,有关文书上传至广东自考管理软件后,考生即可同步查阅(广东自考管理软件显示上传成功的日期为有关文书的送达日期)。

    6、提升警惕防被骗

    请考生提升警惕,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不要参与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等各种方法和方法进行诈骗犯罪活动,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正义,一同打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如有线索可准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反映,一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7、其他事情

    (一)各考试知识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知路线,选择适合的出行方法到达考试知识点,防止因交通拥堵而迟到。

    (二)考生需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不能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合的秩序。

    (三)请考生自觉维护考试知识点校园环境卫生。

    预祝考生们获得理想的成绩!

    附件2:广东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一)考生应诚信考试,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员工履行职责,不能扰乱考试知识点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址的秩序。

    (二)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不能穿背心、拖鞋与部队、警察、执法等种类的制服进入考试知识点和考场。

    (三)主动同意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包含人脸辨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四)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施)、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能有程序储存功能。

    (五)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对应签名框内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缺考。

    (六)试题由问卷和答卷纸两部分组成。考生领到试题后,须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卷纸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是不是与考试报名课程相符。如遇试题、答卷纸分发错误及考试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需要准时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准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考试报名课程外试题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不能向监考员询问。

    考生作答前需要先在每张答卷纸规定的地方上正确、了解地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名字、考试知识点名字、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不按需要粘贴条形码,致使没办法正常评卷的,试题按0分计。

    考生须进行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按需要在答卷纸指定地方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八)开考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进行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座位、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赞同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交卷登场后不能再进场续考,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试知识点指定休息地区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试知识点。

    (九)严格按试题需要作答。答卷纸“选择题答卷区”须用2B铅笔填涂,其他地区的书写或作答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需要在答卷纸规定答卷地区的指定题号处按需要作答;作答时需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的,可先用铅笔辅助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确认。答卷纸不能折叠、污损、弄皱、弄破,不能作任何标记。不按规定作答,答卷无效。

    (十)在考场内须维持安静,不能抽烟,不能喧哗,不能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能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能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草稿纸,不能传递文具、物品等,不能在准考证上做标记或书写内容。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齐试题、草稿纸无误后,依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严禁将试题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中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置,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THE END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害的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专业院校

返回顶部

Copyright©2018-2024 国家人事网(https://www.zbxggc.com/)
All Rights Reserverd ICP备18037099号-1

  • 国家人事网微博

  • 国家人事网

首页

财经

建筑

医疗